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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引进人才政策

一、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

(一)高层次人才:依据《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制度》认定的 A 类、B 类和 C 类高层次人才;

(二)创业领军人才;

(三)高学历及高技能人才:按照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及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评定;

二、奖励补贴

(一)对《肇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制度》认定的 A 类、B 类和 C 类高层次人才,分别提供“五星级”、“四星级”和“三星级”人才待遇。

(二)创业领军人才:国内顶尖、国际先进水平的人才 300 万元,省内顶尖、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 200 万元,市内顶尖、省内先进水平的人才 100 万。

(三)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,按国家扶持资金的 100%予以配套扶持;(四)入选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,按省扶持资金的 50% 予以配套扶持。

三、住房保障和入户管理

认定为本市的高层次人才,可在本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第 1 个月可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,贷款额度享最高限额。

四、子女入学

C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读的公办中小学校(幼儿园)原则上应在工作单位的辖区内。A 类、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,结合其工作单位地域、居住地段、学位情况等因素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入学。

五、配偶就业

每年 8-9 月定期定期给予高层次人才配偶生活补贴。

六、医疗保障

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、免费体检等医疗服务。

七、其他方面服务

税收优惠:高层次人才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、符合条件的津补贴、出差补贴(外籍)、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(外籍)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*政策依据:

《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》(肇发〔2016〕 3 号)

*来源网站:

肇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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